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队伍,根据《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及课程教学基本规范》(呼院字〔2023〕10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研究生必修课、选修课、实践教学课。
二、遴选原则
根据学校现阶段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的要求,择优遴选一批思想政治觉悟高、专业水平过硬的任课教师。
三、工作安排
(一)任课教师填写《呼伦贝尔学院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登记表》(附件1),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审核任课教师资格,通过后提出任课教师人选,填写《呼伦贝尔学院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汇总表》(附件2)。
(二)研究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任课教师资格进行认定。
四、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工作安排,积极做好任课教师遴选工作,按时报送相关遴选材料。请于3月3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发送至研究生处高立雅企业微信,纸质版材料(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逸夫楼409室。
联系人:苏日娜 高立雅 联系电话:0470-3103358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呼伦贝尔学院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登记表.docx
附件2-呼伦贝尔学院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