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研究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02

各部门、各学院:

为适应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校内指导教师、校外实践导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事与教育、旅游管理、体育、农业、美术与书法硕士专业学位领域(方向)相关教学和科学研究,并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

二、遴选条件与程序

遴选条件与程序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呼院字〔2024〕1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研究生招生规模、学位点评估要求等,合理控制生师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和推荐。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按专业学位领域(方向)申报。

(三)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学位领域(方向),不允许兼报。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根据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填写审批表(附件2或附件3,一式2份),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申报校内指导教师者须准备个人近五年(自2019年9月至2024年9月)的业绩成果,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培养单位审核。业绩成果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前面有目录索引,排列顺序为:论文、科研项目、专著教材、科研或教学奖励、实践成果等。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和文章的全文,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由培养单位审核后在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封面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2.SCI、SSCI、CSSCI、CSCD等各种索引收录证明复印件,并将收录证明附在论文前面。

3.申报人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培养单位负责审查。

(二)各培养单位于10月14日上午12:00前将评选结果汇总并填写附件4,与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校内指导教师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逸夫楼409室)。审查材料电子版(附件2、附件3、附件4)、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会议纪要、公示截图发至高立雅企业微信。


联系人:高立雅

联系电话:0470-3103358


附件:附件1:《呼伦贝尔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呼院字〔2024〕119号.pdf

  附件2:呼伦贝尔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审批表(校内).docx

  附件3:呼伦贝尔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审批表(校外).docx

  附件4:呼伦贝尔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