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呼伦贝尔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安排在4月13-14日进行,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未准时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各专业考核科目的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包含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1.思想品德考核。考核随综合素质面试一起进行,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旨在考核考生大学阶段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测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教育、旅游管理、农业为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体育为专业能力测试(即运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美术与书法为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外国语听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外语部分分值为30分,综合部分分值为7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其中,旅游管理专业的综合素质面试部分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部分分值为20分,外语部分分值为20分,综合部分分值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是否跨专业由培养学院在资格审查时认定)考生还需加试两门课程。加试的两门课程应涵盖所报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且不准与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缴费
复试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费,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规定标准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艺术类每人每科80元。考生考前提交复试费缴费截屏图片完成考前核验。
四、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近3个月内查询结果),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
(5)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定向协议书》。
(6)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提交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表》。(详见附件1)。
(8)提交本人手写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
(9)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在职证明或其他定向证明材料,明确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和定向委培单位。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
(11)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考生复试前须将上述材料整理好填报到《呼伦贝尔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中发送至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附件4),邮件主题“资格审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以上材料将用于教育部录取检查,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
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再依次比较复试总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成绩高者居前。
(一)总成绩计算
1.教育、农业
复试总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2.旅游管理
复试总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
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总分×40%
3.体育
复试总分=(专业能力测试即运动技能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4.美术与书法
复试总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二)待录取确定
1.各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待录取名单。
2.各学院待录取名单由学院分管领导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其中,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待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公示结束后,经教育部研究生审核并录检合格后,发放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行为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6.不符合待录取专业对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者。
7.未经待录取公示的考生。
六、纪律要求及监督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三)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认真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录取有关工作。
(四)对在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实名复议申请。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且理由充分,可在成绩公布24小时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异议申请。收到申请后,工作人员将核查复试笔试和面试影像资料。若复试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问题,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学校将为考生重新组织二次复试 ,确保招生复试公平、公正、科学。
(六)复试监督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监督举报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0471-3261818
呼伦贝尔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470-3103200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处: 0470-3103358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yjszsb@hlbec.edu.cn
2.实行巡考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各学院复试现场巡考,加强监管。
3.实行环节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七、其他
1.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于违反规定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2.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考生务必确保在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与各招生学院保持密切联系。
请考生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
1.《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表》.doc
2.2025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3.呼伦贝尔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doc
4.呼伦贝尔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单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