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自2026年8月24日开始(26级新生8月31日开始)。
2.各培养单位及时将授课安排和开课时间告知任课教师。
3.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一旦确定,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停)课和更改教学地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经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调(停)课手续。
4.任课教师应于开学前准备好教学材料(教材、课程教学大纲、工作手册等),并按照《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及课程教学基本规范(呼院字〔2023〕10号)》的要求按时到课,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二、检查工作
1.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以各培养单位为主,校级教学检查组抽查为辅。新老生开学第一周,学校、培养单位两级检查同时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率、教学设施及教风学风问题等。
2.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学督导,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课堂教学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此外,各培养单位应不定期对日常教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随机抽查教师到课、课堂授课、学生出勤和课堂纪律等情况,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3.校级教学检查组将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和听课看课等方式,核查各培养单位教学检查工作落实及课堂教学情况,全面掌握教学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4.请于开学后三周内(9月12日前)将《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表》(附件5)和《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附件6),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杜丽丽企业微信。
三、其他事项
各培养单位指定每班一名学生作为课程记录员,逐节记载教师授课情况并填写《研究生课程记录表》(附件7),此记录表作为学期末课时量核算依据,由培养单位留存。
相关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