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3级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自3月4日开始。
2.各培养单位及时将授课安排和开课时间告知任课教师。
3.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一旦确定,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停)课和更改教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经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审批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调(停)课手续。
4.任课教师按照《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及课程教学基本规范》(呼院字〔2023〕10号)的相关要求按时到课,准备好教学材料(必要的教材、参考书、工作手册等),保质保量完成课程任务。
二、检查工作
1.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以各培养单位为主,校级教学检查组抽查为辅。重点检查内容为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率、教学设施、教风和学风问题等。
2.开学第一周,学校、培养单位两级检查同时进行。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学督导,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课堂教学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同时,按照本单位教学管理安排,不定期对日常教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随机抽查教师到课、课堂授课、学生出勤和课堂纪律等各类情况,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3.校级教学检查组将通过随机查课、听课等形式对研究生教学运行状态进行检查指导。各培养单位做好教学准备和教学运行自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同时查找差距,并整改提高,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4.请于3月22日前将“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和“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总结报告”,经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杜丽丽企业微信。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历.xls
附件2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及课程教学基本规范的通知(呼院字〔2023〕10号).pdf
附件3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教师工作手册.doc
附件4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docx
附件5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总结报告.docx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