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各专业领域(方向)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安排:
2023级秋季入学新生:第1—16周为教学周,第17—18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课程教学安排
公共课教学排课由研究生处与公共课开课单位协调落实,专业课排课及所有课程选课分别由开课单位和培养单位负责落实。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教学安排如下:
开设《英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
三、排课注意事项
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录取人数,科学合理制定秋季学期本单位专业课开课计划,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排课工作。
1.应避免与公共课时间地点冲突;
2.排课工作涉及教师工作量核算,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核对每门课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时、学分、考核方式、教师人数等。有多位教师共同授课的情况,须明确课时分配。
3.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教学任务。排课工作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将上课时间和地点通知到每位任课老师,开课计划确定后不得调换教学任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提交纸质变更申请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4.各培养单位要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和课程教材审核,按照学校要求选聘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教材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和备案。
5.待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后,将以上教学安排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
四、研究生选课
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完成报到后即可开展选课。请各培养单位通知研究生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选课。
五、外语公共课免修
申报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公共外语课免修的通知》。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15日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