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根据《呼伦贝尔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呼院字〔2022〕23号)《呼伦贝尔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呼院字〔2023〕9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向选择基本原则
1.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学生选择导师优先。
2.研究生采用校内导师与行业(企业)导师共同负责的“双导师制”
二、双向选择工作要求
1.双向选择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进行。
2.双向选择前,培养单位应公布本年度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名单和导师的职称、职务、教育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成果、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点等信息,并采用多种方式促进研究生和导师的互相了解。
3.通过师生双向选择未落实导师的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在征求导师和研究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协调落实。
4.培养单位汇总双向选择结果,予以公布,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新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双选工作,填写《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培养办。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26日
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