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研究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0:22

各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培养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培养单位自查工作需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学校将不定期抽查。

二、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检查

1.重点检查教师同步教学情况,包括调(停)课情况。

2.重点检查研究生出勤、课堂纪律等情况。

(二)教学过程与质量检查

1.检查各专业培养方案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情况,使研究生能够充分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内容。

2.检查各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研究生学习情况,具体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

三、教学检查方式

(一)培养单位自查

1.各培养单位要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对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充分了解本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和管理现状,自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研究生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以查促教,以查促改,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

2.各培养单位要落实听课评议制度,由培养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听课评议组,对本培养单位研究生任课教师上课情况进行评议。

3.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召开研究生代表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进一步了解研究生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合理化建议并解决相关问题。

(二)研究生处检查

研究生处对本学期开设的研究生公共课进行全面检查,对其它课程进行随机抽查。

四、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一)各培养单位及时汇总教学检查情况、听课评议情况、教师及研究生座谈等情况,并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附件2)和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1)于11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电子版发送至杜丽丽企业微信。

(二)对擅自调(停)课且不及时补课,研究生处将通报处理;对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研究生处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上报学校予以处理。

(三)对无故旷课的研究生,研究生处将根据《呼伦贝尔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意见予以处理。



附件:

    1.呼伦贝尔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表.docx

    2.呼伦贝尔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docx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