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学校决定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二、检查形式
采取学校、学院两级考试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级检查组,全面检查研究生期末考试的考场纪律、监考秩序和考场环境等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院级检查小组,认真做好研究生期末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重视监考教师培训工作,统一组织学习《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期末考试监考守则》。监考教师要熟悉考试流程,明确监考职责,清晰考生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做好考前清场,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氛围。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统一组织学习《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场规则》。防止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研究生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须考试前3天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缺考处理。
2.所有修读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均须补考或重修,不能用其他课程顶替不及格课程。研究生课程补考或重修成绩如有不及格的,属于未完成课程学习要求,将不能进入毕业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二)对于期末考试期间遇到问题请与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杜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103171。
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