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检查采取培养学院自查与研究生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培养学院须于11月5日前完成自查并按要求报送材料,研究生处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检查
1.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教学执行情况,包括调(停)课等现象。
2.重点检查研究生出勤、课堂纪律等情况。
(二)教学过程与质量检查
检查任课教师授课和研究生学习情况,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方式方法及教学效果等。
三、检查方式
(一)培养学院自查
1.各培养学院须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围绕教学秩序、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同时履行听课评议职责,对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开展听课评议。
2.各培养学院须分别组织召开任课教师座谈会和研究生座谈会,深入了解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整改。
(二)研究生处抽查
研究生处对本学期开设课程进行随机抽查。
四、材料报送与问题处理
(一)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学院检查完成后,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1)、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附件2),于11月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处4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杜丽丽企业微信。
(二)问题处理
1.任课教师擅自调(停)课且未及时补课的,或以课堂讨论为由变相缩减课时的,由研究生处予以通报;构成严重教学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研究生无故旷课的,依据《呼伦贝尔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表.docx
2.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docx
研究生处
2026年10月21日